更新时间:2022.07.21
1、接受权利的主体范围不同:在遗赠中,接受遗赠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在遗嘱继承中,接受遗嘱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 2、表示接受、放弃权利的法律规定不同:继承法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
遗嘱公证与继承公证的区别:遗嘱公证是遗嘱人办理,而继承公证是继承人办理。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
受益人和法定继承人的区别:受益人是接受合同利益的人,后续可以进行变更,而法定继承人则是法律确定的继承遗产的民事主体,在遗嘱订立或遗嘱生效后,继承人可以根据遗嘱内容获得具有法律保护的相关利益。法定继承人一般由亲属担任,而受益人可以是亲属,也可
继承权的放弃和丧失的区别是: 一、放弃继承权是出自继承人自身内心意思的真实表示;丧失继承权被剥夺其继承权,这种被剥夺是依法强制执行的,不以被剥夺人的意志为转移。 二、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而丧失继承权则可以发生后继承开始之后,也可
继承权的丧失和放弃的区别主要是主观表现不同。继承权的丧失是被动的,是指本来具有继承资格的人因犯某些严重违反人伦道德的罪行,或有严重的不道德行为,而丧失作为继承人的资格,不再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主动、自愿放弃无偿取得被继
债权代位与债权转让的区别: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是由于债务人具有怠于行使其债权、损害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等行为,债权人请求行使的是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而债权转让是债权人主动通知债务人后,依法转让其债权给第三人,债权人的权益未受到债务人的损害。
(1)权利性质不同 代位求偿权属于债权的法定转让,代位权则属于债的保全范畴。 (2)权利内容不同 代位求偿权行使的是属于债权人自己的权利,代位权行使的则是属于债务人的权利。 (3)权利效力不同 代位求偿权行使的效力直接归于债权人,而代位权行
1、医疗费。在实务中包括实际支出的费用和后期治疗费。在诉讼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以一审辩论终结为截止时间,此前发生的数额为责任人赔偿的数额。此后发生的费用可以协商解决,大多是另案处理,等实际发生后,再行赔付。 2、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不能同时发生。 1.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2.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
一、所有权转移的条件不同。继承要从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开始;赠与则所有权人是活着也可以。 二、所有权人与财产接受人的关系不同。法定继承是在亲属血缘之间的个体中进行,赠与则不限于亲属。
第二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是不可以的,代位继承只能是由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进行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被代位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丧失人的子女是不可代位继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而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不会获得遗产份额。
第二顺位可以依法代位继承。可以代位继承的情形有: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2、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