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8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受一名的限制。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受一名的限制。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外国人可以收养我国未成年子女。收养的条件是: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在收养时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与送养人签订书面协议,亲自向省、自治区、直辖市
可在民政部门办理收养孩子的手续。涉及到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涉及到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地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民政部门或经省(直辖市、
可以收养孩子的地方如下: 1、与孤儿的监护人协商,并经过法定收养程序后,收养孤儿; 2、可以到社会福利机构,包含孤儿院、儿童福利院和儿童救护站收养孩子; 3、与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协商,经过法定收养程序收养孩子; 4、经过法定收养
不可以收养成年子女。我国法律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并且该未成年人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才符合被收养人的条件: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可以到儿童福利机构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也可以与送养家庭订立送养协议收养孩子。外国人可以依法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但是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子女应当符合法定的条件,并且应当遵循法定的收养程序。收养关系成立后,
在一般情况下,收养人只可以收养1名子女,但以下情况例外: 1、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限制。 2、继父或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收养继子女,也可以不受收养1名的限制
收养人最多可以收养两个孩子,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超过两个。
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收养人不是只可以收养一个孩子,如果收养人无子女的可以收养两名子女;如果收养人有子女的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如果是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不受上述限制。
收养孩子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收养人要满足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民法典》实施后无子女变更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而且要求收养人无不利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