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8
收养关系成立,需要被收养人、送养人、收养人都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的是: 1、被收养人的主体条件: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成为被收养人,收养无效的情况有:收养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收养人意思表示不真实;收养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收养人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一、一般收养 1、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被收养人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收养的对象,是为了有利于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建立和培养亲子感情,从而促使收养关系的稳定和
收养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收养被收养人。其之间的关系主要有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产生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二是对被收养人及其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基于此的其他亲属关系同时消灭。符合这些条件的当
1、认定事实收养条件有: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 2、条件有: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
规定收养孩子的人提出申请,经民政局收养登记机关审查备案后,进行登记。收养法规定,孤儿的、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子女的生父母可以作为送养人。可以作为送养人的公民或者组织的共同特征是依法对被收养人享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要收养儿童的,应当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程序如下:1、首先,要准备好以下材料: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婚姻状况、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本人有无子女或者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
未成年育有孩子,母亲也有可能可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换句话说,未成年人作为子女的亲生父母,也享有相应的抚养权利。在我国,父母尚未登记结婚,或者父母已经离婚,都不会影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基于亲子关系,生父母对自己的子女享有相应的抚养权利
盲人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会比较困难。因为盲人基本上连自身的生活都无法自理,还需要别人的照顾。这种情况下,一方是盲人的,不能够很好的照顾孩子,保障孩子的物质需求,心理需求等。同时盲人在经济收入上一般也处于劣势地位,没有稳定的工作或者是比较好的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