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
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的举证证明,护理费即是人身受损,人身受损的,提交聘请护工护理的合同、医院出具收款凭证、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60岁的老人发生交通事故是否有误工费,取决于老人是否具有劳动能力、是否因伤导致收入减损。劳动能力与退休年龄并没有必然的关系。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
交通事故致死可能有精神损害赔偿。根据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如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造成了家属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是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的。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人应注意的问题如下: 1、当事人应积极配合鉴定人员,积极提供相关伤害信息、物证和检查材料,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查; 2、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3、
工地工伤误工费赔偿有: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中没有人受伤,不能主张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
交通事故误工费需要个人赔付。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取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交通事故中办理丧事家属没有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向受害人支付的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以及死亡受害人的家属办理丧葬事宜导致的合理的误工损失。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就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 1、误工时间以
交通事故后造成误工损失的,应当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