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新《婚姻法》目前已失效,《民法典》规定的婚前财产一般是属于其个人财产的。且不论过多久其当事人的婚前财产依然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归属于个人,不将其进行分割。
一般情况下,婚后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除外。 一、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样分配,那婚后取得的财产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分
我国婚姻法对离婚的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依据《婚姻法》第 31、32条,离婚有两种方式:分别是自愿离婚和诉讼离婚。两者分别适用不同的程序。下面分别说明。首先是自愿离婚,也叫行政程序离婚、或者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合意解除婚姻关系,并依据行政程
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
2021年民法典的新规定有以下3点: 1、新增了离婚冷静期。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离婚的,那么可以在30天内撤回离婚申请; 2、明确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又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允许离婚; 3、夫妻一方挥霍财产,离婚时法院
民法典关于婚姻法的新规定如下:1、新增了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若一方对离婚反悔的,可以在30日内撤回离婚申请;2、明确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又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3、增加了夫妻一方挥霍财产,离婚
新计划生育法对三胎的规定: 1、提倡夫妻生两个孩子。夫妻生育两个孩子,一个孩子被依法认定为残疾儿童,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再生育; 2、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没有生育或者生育过一个孩子,再婚后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也是允许的
明确了符合条件的情形,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1、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 3、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
《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已由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通过修订,现予公布。为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有关法律,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
新计划生育法对三胎的规定是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针对离婚的规定:如果双方都想离婚的,可以处理好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和债务问题,并签订离婚协议,之后办理离婚登记,即可离婚。如果只一方想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民法典对婚姻关系作出了新规定,新增了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此条立法的宏观背景是,我国的离婚数量大幅度增长,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民法典新增加了一个冷静期作为前置程序,而该程序也在很多地方早有试行,并未提出苛刻过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