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1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规定“先减后并”原则,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规定“先并后减”原则,实行数罪并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
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原判决宣告前还有漏罪的,则不再撤销假释,只能对该罪在考虑追诉时效的前提下进行单独处理。《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
假释考验期间内发现漏罪的,应当撤销假释,将漏罪与本罪实行数罪并罚。获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有在前罪判决之后没有判决的漏罪,并且没有超过追诉时效的,要撤销假释,把前后两罪所判刑罚合并,在总和刑期以下,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数罪并罚的刑
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的,应当撤销假释,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原则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假释考验期满之日后发现漏罪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
假释考验期发现漏罪处理:应当撤销假释,对漏罪进行依法判决,然后按照“先加后减”的原则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假释考验期间内发现漏罪的,应当撤销假释,将漏罪与本罪实行数罪并罚。获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有在前罪判决之后没有判决的漏罪,并且没有超过追诉时效的,要撤销假释,把前后两罪所判刑罚合并,在总和刑期以下,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数罪并罚的刑
关于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与发现漏罪的,《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规定“先减后并”原则,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