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办独生子女证需要的材料有: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第一个子女身份证明,即《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夫妻双方1寸相片两张,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书申请表。夫妻
1、需要看孩子迁户口的原因而定,比如离,父母离异迁户口和孩子升学迁户口,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是不一样的; 2、如果是孩子升学迁户口,一般只要提供录取通知书,以及孩子本人的户口本、户口原籍地集体出具的“户口同意迁出”证明即可; 3、如果是父母离异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
1、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有效的居民户口本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5、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6、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7、现役军人办理离婚登记,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内地婚姻登记机
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第一个子女身份证明,即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夫妻双方1寸相片两张,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书申请表。夫妻双方已经落实节育措施证明。
首先,子女父母双方本人要提供户口本的原件、结婚证的原件、身份证原件、独生子女证的原件,有些地方还需要提供独生子女的身份证和父母双方本人的退休证,以上证件还需要提供三份复印件,如果是农村家庭,还需要提供乡镇以及公司的证明三份和奖励申请表三份。
外国人在我国收养子女需要的材料包括:跨国收养申请书;出生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收养人所在国主管机关同意其跨国收养子女的证明;家庭情况报告。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子女需要的条件如下:失去父母的孤儿;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法抚养子女的。父母送养子女的,双方应当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找不到的,可单方面送养。收养八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收养孩子的手续包括申请、审查评估、公告、登记等四个阶段。收养关系的当事人需要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如果是夫妻共同收养子女,应当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如果不办理收养登记,那么收养关系不成立,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不能形成法律
收养小孩需要的条件:收养人没有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没有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收养人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子女需办理以下手续: (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3、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