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劳动仲裁到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如果一方当事人在有效期内既不起诉又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进行强制执行。 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15日内及时的向法院起诉。
劳动仲裁机构不可以约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一般说来,劳动仲裁受理案件,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如果不是劳动争议,而是经济纠纷或者是劳动保障行政纠纷,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3)申请仲裁的劳动
根据我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申请人在举证期
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 第一、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 第二、是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第三、是仲裁员与本案有关联的。 第四、是主要证据不足的。 第五、适用法律有错误的。
以下情形劳动仲裁不会受理:申请劳动仲裁的争议不是劳动争议;超过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的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人与本案无直接利害关系;向无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其他。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