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工伤保险待遇缴费年限是没有限制的,原则上职工参保即可享受。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单位派遣员工出境工作时,应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避免单位其同时承担双重或多重的工伤保险义务:参加了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
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可以进行伤残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
发生工伤之后应当由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本人可以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认定为工伤后,一般来说工伤赔偿包括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自己辞职是没有的。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退休人员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返聘的,双方之间为劳务关系。
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的条件是被依法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
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如下: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工伤保险制度保护的对象是特定人群,如果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期间情况发生变化,则丧失;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伤残的工伤职工享受不同等级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工伤职工经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存在以下时效规定:一般工伤认定的期限是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进行申请工伤鉴定。
浅析工伤保险待遇争议的规定有: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3.职工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