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男性陪产假一般15天。陪产假法律未作出明确规定,一般由当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作出规定。比如:湖南省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江苏省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
享受探亲假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且工作时间得满一年。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或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
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但是也有长达30天的陪产假。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实行晚婚、晚育的夫妻双方,享受下面的优待: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