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二者的区别如下: 一、适用对象不同。 二、构成要件不同。 三、法律效力不同。 四、期间起算点不同。 五、期间是否可变不同。 六、法院是否可依职权主动适用不同。
第一、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也可适用于请求权。 第二、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须两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和权利继续不行使之事实状态;除斥期间只需一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 第三、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如下:诉讼时效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除斥期间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
1、适用对象不同。 2、构成要件不同。 3、法律效力不同。 4、期间起算点不同。 5、期间是否可变不同。 6、法院是否可依职权主动适用不同。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如下:诉讼时效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除斥期间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
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区别如下:第一、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也可适用于请求权,如中国产品质量法第45条第2款规定之10年期间。第二、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须两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和权利继续不行使之事实
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法律后果不同。诉讼时效期间的届满并不消灭当事人的实体权利;除斥期间的届满则使权利人的该项实体权利消灭。 (2)制度目的不同。诉讼时效目的在于否定原来的关系,维护新的关系,除斥期间的目的在于维护原来的关系。 (3
解除合同适用除斥期间。除斥期间由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的,解除权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解除权。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具体如下: (1)规范的目的不同。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通过对民事权利的限制,督促权利人行使权利; (2)起算点不同。诉讼时效起算点为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时,而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时开始起算; (3)
联系之处: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都是对权力行使的一种时间限制,都具有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保持社会关系稳定的作用,并且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都是一定时间的经过导致一定的法律效果的产生。区别之处:第一,适用对象上,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
二者的区别如下: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构成要件不同;法律效力不同;期间起算点不同;期间是否可变不同;法院是否可依职权主动适用不同,等等。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联系和区别是: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指对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的权利人,使其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的法律制度。除斥期间为法定的权利存续期间,因该期间经过而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
二者的区别如下: 第一、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也可适用于请求权,如《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第2款规定之10年期间; 第二、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须两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和权利继续不行使的事实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