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5
起诉离婚在被告住所地起诉。离婚应当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如果离婚诉讼的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到原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离婚应当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2、如果离婚诉讼的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到原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1、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的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除外。 3、夫妻一方
起诉离婚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原告住所地与常常寓居地不一致的,由原告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寓居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联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许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
并不是。协议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的,双方可以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离婚是有一定管辖权的,一般情况下由被告
女方离婚一般应在被告户籍地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如果被告的经常住所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也可以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告重婚罪需要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证明对方重婚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或者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合同关系的欠款诉讼,可以向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是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
去人民法院起诉即可,流程如下:第一,原告到法院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第二,法院立案审查,审查只是形式上的审查,只要符合立案的标准即可,即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事实请求和理由等;第三,法院排期开庭;第四,法院通知当事人到案,开庭
构成重婚罪的,该案件诉讼流程为: 1、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2、法院收到起诉决定是否立案; 3、决定立案的,应当按照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可以收集重婚相关证据,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和相关证据进行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由重婚一方的配偶或者是基层组织告发。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