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超期羁押就是羁押期限届满。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可以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
羁押时间不算取保候审,羁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第一次传唤是否会羁押,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一般情况下,不会羁押; (2)如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或者又犯了新罪的,需要予以逮捕的,则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如下: 1、可能
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第一、从刑期条件来看,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可以考虑取保候审。如果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需要不致于发生社会危险性才能取保候审; 第二、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
取保候审第一次传唤不会羁押;但如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或者又犯了新罪的,需要予以逮捕的,则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之前的羁押算刑期。具体如下: 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有期徒刑的刑期
羁押必要性审查与取保候审的区别是: 1、性质不同,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侦查期间的强制措施;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
1、不一样。羁押必要性审查与取保候审的性质不同。 2、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侦查期间的强制措施;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已经被逮捕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进行审查,经审查决定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建议有关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制度。而取保候审则是五种刑事强制
取保候审后被公安传唤一般不会被重新羁押。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司法机关可以取消取保候审,对犯罪嫌疑人适用监外执行,或者予以逮捕。
刑拘后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安随时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
侦察羁押是否期满,与是否能取保候审无关。只要满足以下条件,无论在羁押的哪个阶段,都可以进行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