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8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遗产,或者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
首先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 因为遗嘱的优先权是高于顺序继承的,所以有遗嘱时一切以遗嘱为准,遗嘱中原定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更换新的遗嘱继承人; 其次继承人要有继承权; 再次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如果继承人没有去世,则任何人都无权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要有如下条件: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 4、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或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5、其他
适用代位继承的条件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不适用代位继承。 2、被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被代位继承人等于被继承人死亡,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
要发生代位继承必须满足下面几个条件: (一)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能引起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任何别的继承人都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他们的晚辈直系血亲也不能取得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既包括婚
有,代位继承可以再转继承。转继承是指如果被继承人死亡,在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死亡了,继承人生前并未表示放弃继承遗产,那么可以将其原来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继承给其他继承人。所以代位继承人如果在遗产分割前死亡,可以适用转继承。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1)二者的性质不同。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随便是直接参加被继承遗产的继承,且是基于其代位继承权的而取得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转综承是一种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是在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1、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2、转继承: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该死亡继承人称被转继承人,其继承人称转继承人。转继承是对遗产份额的再继承,而非继承权利的移转。 转继承的发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须在被
转继承的适用条件包括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或者已经放弃继承、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继承人有法定的继承权以及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
转继承的条件有如下: (1)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的; (2)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未取得实际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3)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4)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
代位继承条件如下: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的被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无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
1、二者的性质不同,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随便是直接参加被继承遗产的继承,且是基于其代位继承权的而取得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转综承是一种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是在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2、发生的时间和条件不同,代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