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1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的办理方式:转让双方携带由双方共同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共同前往当地的商标局,填写相应的申请表,交费窗口缴纳备案规费,等待商标局审核即可。若审核通过的,由商标局公告。
订立专利许可证贸易合同时可以是无偿的。专利许可证贸易合同,即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可以是无偿合同。许可人可以无偿许可被许可人实施,不要求其支付许可使用费。但该合同也可以是有偿合同,即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一定数额的使用费。
如果专利权人对专利局的强制许可不服,就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能依法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并且该期限自收到通知之日起计算。
专利权的主体主要包括: 1、发明人,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征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2、单位,对于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的主体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所在单位; 3、受让人,受让人是指通过合同或者继承依法取得专利权的单位或者个人; 4
专利独占许可人可以就无效宣告决定提行政诉讼,专利独占许可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必须备案。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许可人应当在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将以下文件报送商标局备案: (1)由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共同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原件; (2)由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共同签署的《商标许可合同备案表》; (3)《商标
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可以中止诉讼,有继承人表明继续诉讼的,恢复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我国专利许可合同的类型有:普遍许可合同、排他许可合同、独占许可合同、分售许可合同、交叉许可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
专利许可合同的内容有: 1、专利技术内容及专利实施方法; 2、实施许可合同的类型; 3、许可合同的有效期和区域范围; 4、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条款; 5、专利权缺陷担保及担保条款; 6、专利许可费及其支付方式; 7、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签订专利许可合同应当注意专利权人主体资格、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和专利实施许可的范围。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五条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仅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限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提前解除,不可以随意进行,必须由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符合法定的或约定的解除事由,例如一方明示违约、一方迟延履行、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
专利许可合同的类型有: 1、普遍许可合同,又称非独占许可合同。 2、排他许可合同,又称独家许可合同。 3、独占许可合同,又称完全许可合同。 4、分售许可合同。 5、交叉许可合同,又称互惠许可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