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3
贪污罪认定的几种特殊形式有: 1、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论处。 2、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
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为贪污罪: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的廉洁性;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对于未遂的贪污行为,也能认定为犯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企图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可构成贪污罪的未遂犯。
贪污罪的主体认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准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贪污罪的对象应当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
可以认定为贪污罪的情形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犯贪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认定行为人构成贪污罪的要件有:行为人的贪污行为必须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的特征,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出于故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行为人已经实际非法占有了公共(国有)财物;行为人的贪污行为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
怎样界定受贿与正常馈赠的界限,除正确把握受贿罪构成要件之外,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1)从双方的关系看,双方是同学、同乡、亲友及其他私人关系,还是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与主管人的关系。正常馈赠一般发生在有密切关系的个人之间,这种密切关系往往由来已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具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可认定为受贿罪:1、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2、违法收受各种形式、名义的回扣或手续费,归个人所有;3、利用自身职务、地位的便利,通过其他国家
通过以下要件认定受贿罪: 1、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3、主体是特
侵吞、窃取、骗取是贪污罪的三种基本行为形态,这使贪污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在行为形态上具有相似性,贪污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的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3、犯罪客体不同。 4、犯罪对象不同。
诈骗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1、犯罪对象不同。诈骗罪属于侵犯财产罪,可以是简单或复杂的对象。贪污罪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诚信和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诈骗罪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骗手
贪污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是: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侵占罪是一般主体。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
行贿罪数额标准是: 1、行贿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属于行贿情节严重; 2、行贿数额在250万元以上500万元的,属于行贿情节特别严重; 3、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