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隐名股东一般是合法的,但是如果为规避法律而借用他人名义出资的隐名股东则是不合法的。 所谓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隐名股
隐名代理和间接代理的区别主要在于被代理人的身份是否为委托代理人所知道。 1、具体而言,隐名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而不表明被代理人身份,其法律后果先由代理人承担再转移给被代理人的一种代理形式,而间接代理是代理关系的再次委托。 2、因此间接
间接代理和隐名代理没有区别,间接代理就是隐名代理,不过,法律制度中没有具体规定隐名代理,隐名代理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本人身份不公开的代理”;二是“本人身份公开但本人姓名不公开”的代理。 “本人身份不公开”的代理是指既不明示以本人名义,也不明
隐名代理的形式有: 1、代理人实际得到被代理人的授权、有代理权,但不披露代理关系,而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 2、代理人表明自己的代理人身份,不明示被代理人的名义,但明示为其利益进行代理活动。
隐名代理人具有以下特点: 1、隐名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作为法律行为。受托人虽然接受委托,但不告知第三人其代理身份。对于第三方,直接与受托人打交道,与委托人无关; 2、严格区分两层法律关系,即委托人与受托人的法律关系和受托人与第三方的法律关系。
进行隐名代理的形式包括: 1、代理人实际得到被代理人的授权、有代理权,但不披露代理关系,而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 2、代理人表明自己的代理人身份,不明示被代理人的名义,但明示为其利益进行代理活动。
显名代理是指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具体地表明被代理人身份的代理。隐名代理,又称间接代理,是指在代理关系中,被代理人隐名,直接由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代理。
民法典规定的隐名代理的形式有: 1、代理人实际得到被代理人的授权,但没有对外披露代理关系,而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 2、代理人表明自己的代理人身份,不明示被代理人的名义,但明示为其利益进行的代理活动。
代借人签名借款人借钱不还的可以找借款人还款,也可以找代借人还款。 (1)借款人承认有借款事实的,由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2)借款人不承认借款事实的,但代借人有证据证明是借款人借钱的,直接找借款人主张还款。 (3)借款人不承认存在借款事实,
隐名代理是指在代理关系中,被代理人隐名直接由代理人与客户签订合同的制度。被代理人的产品给买受方造成损失的,被代理人需要显名承担法律责任,代理人一并承担连带责任。
1、如果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的,则该隐名代理产生与显名代理相同的法律效力,即第三人与代理人所订立的合同直接约束被代理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代理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2、如果第三人不知道代
房屋买卖合同可以隐名代理。隐名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为法律行为。受托人虽然接受委托,但不将其代理身份告知第三人。隐名代理的,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和受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行为的后果不是直接归于、而是间接归于委托人。
房屋买卖合同可以隐名代理。第三人在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时知道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的,则该隐名代理产生与显名代理相同的法律效力,即第三人与代理人所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直接约束被代理人和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