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8
离婚房产分割解决方式如下: 1.离婚双方对该房今后的市场价进行确认,一方得房,一方获取补偿; 2.双方都要房,可通过房屋置换、调剂; 3.一方要房,另一方不争,但双方对房屋当前的市场价不能达成一致,房屋暂不分割,先作为共同财产,待以后上市时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要注意双方自愿签署,不存在欺诈、胁迫情况、需要写明财产的数额和分割方式,如果有不动产的需要写明不动产具体的地址和办理手续的时间。
一、法定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民法典》规定离婚转移共同财产,应当少分或者是不分。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关于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如下: 1、男方婚前购房,若房产证只登记男方一人名字,则该房属于男方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若结婚后,房产证增加女方名字,则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与妻各占一半产权权益; 3、若房产证为夫妻两人名字,离婚时
协议离婚后对于无形财产的分割有效,无形财产一般是指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别的非货币性资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1、再婚后的个人财产是结婚前夫或妻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我国最新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在原则上是不需要分割的。 2、对再婚共同财产分割时,通常会依照男女平等的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及有利于生产
由双方协商怎么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按照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判决。
如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为使得共同财产能够合情合理的分配,我国所确定的分割原则是: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女方、子女权益、照顾无过错方,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情合理地解决分割问题。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的法律知识: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进行分割;如果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
二婚夫妻离婚财产的分割: (一)离婚时,再婚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再婚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