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8
法定继承中,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对外祖父母的遗产有代位继承权。 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结合司法实践主要从如下两方面进行考量: 第一,是否履行了抚养义务或赡养义务。 第二,履行这种扶养义务或者赡养义务必须持续一段时间
继子女的亲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继承顺位即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法定继承开始后,应按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顺序在先的,优于顺序在后的,即有顺序在先的继承人存在并且主张权利时,就排除了顺序在后的继承人的权利。法定继承分为二个顺序。第一顺序为被继承人的配偶
继子女的亲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则继子女的亲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如继子女无继承权的,则其子女不可以代位继承。
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不可以同时继承遗产。只有不存在第一顺位继承人才能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一人,则一人继承遗产;如果有遗嘱的,优先按遗嘱分配遗产。但是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可以成为代位继承的继承人,从而以第一顺序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应有代位继承权。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
第二顺位继承没有代位继承权,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才可以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先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是的,是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转继承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被转继承人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转继承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先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能代位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设兄弟姐妹子女的代位继承权,将第二顺位的继承人中的兄弟姐妹的子女规定为代位继承人,扩大了代位继承人的范围,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等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