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该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提起债权确认诉讼的权利。法律规定不用申报的特殊债权,主要是指《企业破产法》第48条第2款规定的职工劳动债权和公法意义上的税收债权。
申报破产债权的内涵是:债权人在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企业破产申请后的指定期间内,向破产管理人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以申明债权的法律行为。可申报的债权是在破产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前,债权人与破产企业因业务往来形成的、破产企业尚未支付的各类债权,如
公司破产的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应当在法定期间申请,并提供债权债务的证明以及担保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人民法院才能够宣告公司破产,被宣告破产后仍然应当偿还债务。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管理人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调查后,应将调查情况做文字说明连同审核后编制的债权表,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 债权人对管理人审核的债权金额无异议的,由管理人将债权调查结
公司破产,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的规定有:债权人应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我国法律规定,在公司破产后,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还可以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如果此前已经进行了破产财产分配的,则不能再进行补充申报。 不过如果是由于清算组原因导致债权人没有及时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清算组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将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按照《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申报
首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其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
公司债权人进行破产债权,应向人民法院进行申报。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将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按照《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申报
公司申报破产的,其债务处理方法为:公司终止后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对外一切民事行为,包括起诉、应诉都以清算组的名义进行,由清算组催收债权,这样利于实现怠于清算的企业及其股东与其他债权人、债务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平衡。
破产债权申报应当是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准备债权数额和有无担保的书面说明,并提交有关的证据,如果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公司破产债权人申报的期限是三十日内,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债权人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人仍然向请算组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由清算组予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