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30
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筹划是指在不违反国家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充分运用纳税优惠政策合理避税,为职工减轻纳税负担。税务筹划的方法有:合理分配工资薪金与年终奖比例、合理利用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等。
在我国每个公民都应当依法纳税。筹划个人所得税的遵循的原则为提前筹划和全局考量。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筹划个人所得税应当遵守提前筹划原则和全局考量原则。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个人所得税的税目可分为三大类:劳务所得、经营所得、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税目又可分为十一小类: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
个人所得税得征税对象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具体种类如下: 1、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
个人所得税有以下三种不同的税率: 1、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2、个体工商户和企事业单位等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应当承担纳税义务。
个人所得税改革主要内容如下: 1、将个人经常发生的主要所得项目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项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实行按月或按次分项预缴、按年汇总计算、多退少补的征管模式。 2、完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模式。一
一、全年个税区间不超过三万元,税率5%,新速算扣除数0; 二、全年个税区间三万元至九万元,税率10%,新速算扣除数1500; 三、全年个税区间九万元至三十万元,税率20%,新速算扣除数10500; 四、全年个税区间三十万元至五百万元,税率3
自2018年起,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拟调至5000元。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税率表一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