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房产作为遗产继承的,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立下遗嘱的,按照遗嘱内容继承房屋;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房屋,法定继承顺序如下: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需要注意的是,法定继承的顺位一般
房产继承和户口没有关系。是否能够继承房产,首先看被继承人有没有立下遗嘱。如果有遗嘱,则遗嘱中将房产留给谁,房产就由谁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房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具体来说,有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的,由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平均继承房产份额;如果没有
遗产继承的公证办理手续,需要根据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这两种类型,做出不同的区别。具体来说,二者都需要经过以下的手续:首先,继承人应当共同前往不动产所在地或者被继承人死亡前的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手续。其次,继承人在拿到公证文书之后,
虽然共有产权房是社会保障性住房,政府与个人共同出资,但是个人享有对共有产权房的一部分所有权。因此,对于共有产权住房的个人份额,是可以继承的。这主要依据我国民法典第1122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共有产权住房中的
老人去世后房产谁能继承,要看老人有没有订立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我国实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房产将按照法定继承规则发生继承。在先后进行继承公证、房产所有权登记等程序后,由相应的继承人完成继承。法定继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一般无法进行法定继承。房屋是否拆迁,和房屋的继承没有关系,在继承上和别的遗产原则上跟别的遗产也并无区别。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遗产的,一般需要按照下列的两个顺序进行继承:1、第一顺序继承人:配
变更房屋法定继承人,继承人需要办理以下手续:一、在户籍部门注销户籍,办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二、在当地区级或者市级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证明。房产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办理继承权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房屋产权
在遗产继承中,孙子有无继承权一般来说应根据继承方式分情况讨论。如果继承方式为遗嘱继承的,则被继承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其孙子,继承自己全部或部分的遗产,此时被继承人的孙子享有继承权。如果继承方式为法定继承,则原则上被继承人的孙子不享有继承权,但
非婚生子女也享有继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子女父母相互之间享有继承权,法律所规定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相同,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但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包括: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5、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子女相互之间享有继承权。我国法律上所认定的子女,与该子女是在婚前出生还是婚后出生无关。换句话说,非婚生子女也属于法律上的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都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不会因为是非婚生的就
法定继承有两个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另外,有以下其他规定也需要注意:丧偶儿媳对公婆以及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根据《民法典》有关代位继承的规定,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自己亡故的,则一般是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后辈直系血亲进行代位继承。并且代位继承人通常只可以继承其母亲、或者父亲有权利继承的遗产份额,超出份额部分则无权进行继承。 代位继承必须满足以下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