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6
不履行合同的责任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房东不履行合同租户选择解除合同的,应由房东支付违约赔偿金;租户拒绝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可以根据合同内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东继续履行;房东拒不履行的,租户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签订合同后如果对方不履行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
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分情况确定: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针对负有给付货币义务的一方,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针对负有交付不动产义务的一方,采用不动产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 4、其他标的,履
承租人不履行合同的处理办法:当事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合同,并请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是合同的履约方,第三人不履行约定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债务人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
关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概括地说是:有约定依约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确定规则是: 争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
委托合同没有履行期限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等因素来确定履行期限;仍无法确定的,受托人可以随时履行,委托人也可以请求受托人随时履行,但要给对方一定的准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