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6
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
对方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支付违约赔偿金;拒绝解除的,可以根据合同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该合同;违约方拒不履行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规定,在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的,以约定为准。若是未约定的,那么就按照其第十八条规定的规则进行确定。 依照其原则,运输合同的标的不属于金钱,也不属于不动产,所以它的履行地在未约定时,就会以承担义务方所在地为履行地,即承运人
合同履行期限一般是根据不同的合同性质,当事人双方自由约定。合同履行期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
合同是否履行不影响其成立。法律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而承诺生效的时间以承诺到达要约人的时间为准,也就是说承诺何时到达于要约人,则承诺便在何时生效,合同也就在何时成立。所以合同什么时候与承诺到达时间有关,与当事人是否履行合同无关。
经办通常来说是不要履行合同的责任的。但经办人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对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情形存在重大过错的除外。即买卖合同的经办人没有过错,无需承担法律责任,若经办人有过错的,承担过错内的责任。公司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经办人追偿。
合同履行完毕合同是会终止的。但如下情形除外: 1、合同双方履行完一定义务后,未作表示,或已经做出终止表示,但双方仍然按原合同履行相关义务的; 2、双方明确表示续订合同的; 3、其他情形。
未实际履行的合同一般是不能单方解除的,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了解除合同的事由的,或者经过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同意解除的,则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
1、合同有效期和合同履行期的区别其实非常简单,有效期间是指合同在哪个时间段有效。而合同履行期间则具体指义务人应当合同有效的时间段里什么时间具体履行义务。 2、一般合同有效期间与合同履行期间是一致的,只是在那些附期限合同,也就是合同成立生效后
先履行后签合同,合同是成立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没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破坏公序良俗等情形,该合同符合合同生效要件,该合同有效。
不履行合同可以解除合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
合同履行能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客观上是否具备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条件,不包括合同当事人主观不愿意履行合同义务。合同履行能力因合同标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认定标准。对于以支付标的物为标的物的合同,应重点关注合同主体的经济状况和发展前景,包括经营状况、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