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加班费是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 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报酬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1、货币工资,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
加班费也是属于劳动报酬的,在法律上,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用人单位支付的加班费,是劳动者超时劳动的报酬,是货币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因此对于劳动报酬的计算和发放,也应该将
加班费是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报酬包括三个部分:一是货币工资,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加班费是劳动报酬的一部分。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和国家的规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因此,劳动者加班后,
劳动法关于加班的薪酬: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工作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
1.属于。但是服务费与劳务费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2.从本质上讲这两者都是劳务输出费用或报酬,而服务费是指从事服务行业的劳务输出的费用或报酬.劳务费的范畴大一点,而服务费是劳务费的真子集.不存在直接抵扣的问题,但你有劳务发票可以入账,增加了支
追索劳动报酬属于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
值班费不属于加班费。加班是指劳动者在平时正常工作时间外,继续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 双休日单位安排加班的,应给予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则按照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单位安排员工值班,则值班费的支付办法不同于加班工资的计算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公司应缴的社保费用不属于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是指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当中,雇员和雇主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的费用。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
如果公司要求员工义务加班,不支付加班费也不安排调休的,则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因为《劳动法》规定,单位安排加班的必须支付加班费或者安排补休。如果劳动者加班后自愿放弃加班费的,则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