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具体是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容具体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且只有无过错方提出离婚的,才能请求前述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在离婚时,有法定过错的一方应对无过错方予以经济补偿的制度。 离婚损害赔偿的提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一)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只能是离婚诉讼中的无过错方。 (二)婚姻当事人一方有特定的过错行为。 (三)夫妻离婚是该过错行为
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需符合下列条件: 1、被侵害了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遭受了精神损害; 2、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3、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内容如下: 一、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同居是指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两个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在一起共同生活。 三、家暴。 四、虐待、遗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指的是这些情形可以提出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但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起诉离婚时才可以提出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主要有以下构成要件: 1、对方当事人在客观上存在法律上的过错行为; 2、离婚是因为过错行为导致的。 如一方有家庭暴力的行为,然后一方保存好证据,并据此向法院起诉离婚,就可以要求对方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受害人应得到的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相应的损害赔偿。
在我国应当支付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对受害人所进行侵权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包括有财产损害赔偿以及人身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适用的范围有: 1、关于实体范围的适用,规定了适用离婚损害赔偿的重婚、配偶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况; 2、关于适用程序范围的问题,应适用于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 3、适用于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主体,在家庭暴
离婚损害赔偿该申请的范围有:重婚行为;与他人同居行为;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离婚损害赔偿的内容包含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