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刑事诉讼,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以下一审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民事诉讼,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
确定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法院的方法: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一般情况下民间借贷案件由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法院管辖,双方可以约定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或者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刑事案件应该包括: (1)管辖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 (2)管辖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建立刑事管辖权异议是刑事诉讼程序法制原则的必然要求,建立刑事管辖权异议是保障人权的有效手段。
民事诉讼民间借贷管辖法院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因民事诉讼提起了诉讼,管辖地为被告者所在地的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
民事诉讼中,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有: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刑事诉讼中,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以下一审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普通刑事案件”,是指除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重刑的案件以外的其他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