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申请诉讼保全。在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后,如果法院认为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可以裁定对其申请的财产进行保全。
经济仲裁的相关时效一般为三年,具有特殊情形的,可以进行相应的延长。我国《民法典》规定,该期限应当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仲裁保全是仲裁机构审理案件过程中,为保证裁决的执行,依一方当事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裁定,对被申请人财产采取临时强制措施。一般是对需要保全的财物进行 查封、扣押或冻结,仲裁保全的决定权由被诉人财产所在地或者仲裁机构所在地的法院行使。
不能,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
经济仲裁与经济诉讼的主要区别:依据的法律不同和裁断的机构不同。前者适用《仲裁法》,作出裁决的是仲裁庭;而后者适用《民事诉讼法》,作出裁判的是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起诉后当事人能申请保全,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其回避: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符合诉前财产保全条件的,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
刑事诉讼中能申请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