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工伤认定中止情形包含以下: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 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4、法律、法
如果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不及时,则职工一方可以及时申请,并且可请求单位依法承担在申请期间发生的工伤费用;如果是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申请的,可以依法去请求人身损害赔偿;因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未及时认定的,则可申请行政复
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前行政诉讼。最终依然不予认定为工伤,是非因工负伤。认定不下来,不属于工伤,按非因工负伤办理,如果是这种情况就不能按照工伤的情况进行赔偿。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向工伤保险基金要求支付以下费用: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其他。
认定不是工伤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工伤认定时间超期如果是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再次申请工伤认定;非基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主观原因工伤认定申请过期的,可以延长申请时间;最后申请时间仍然过期,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
终止工伤认定: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法定程序处理期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纠纷; 2、有关部门需要以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但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3、工伤认定决定因其余不可抗力难以作出;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余需要暂停的情形。 5、
工伤不予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该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
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前行政诉讼。最终依然不予认定为工伤,是非因工负伤。认定不下来,不属于工伤,按非因工负伤办理,如果是这种情况就不能按照工伤的情况进行赔偿。
法律对中止工伤认定的规定:如果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但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则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60日内及时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本人可以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