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其他。
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等。
工伤认定中止的条件如下: 1、付出劳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在法定程序处理期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纠纷; 2、有关部门需要以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但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3、工伤认定决定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难以作出决定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在我国工伤认定中止后需要进一步补充相关材料,并将全部补正材料递交给工伤认定部门,工伤认定部门会自动恢复工伤认定程序,一般会在15天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包括: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或者在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的途中的等。
若存在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待遇的发放。若用人单位拒绝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可以起诉。
在发生工伤认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可以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按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在发生工伤认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可以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 按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