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终止工伤认定的情况: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期间的; 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
《工伤认定决定书》保存50年,工伤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丢失,不影响公司已经认定的事实,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复印,加盖印章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工伤认定决定书拿到后,若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若不用做劳动能力鉴定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等合理费用。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经治疗工伤职工伤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过了工伤认定时限的处理是:可以向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不予受理的,提起民事诉讼救济。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劳动者因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工伤认定时效已过,如果申请人有正当事由的,仍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没有的,则不能再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但是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请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社局《工伤认定决定书》保存50年,工伤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丢失,不影响公司已经认定的事实,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复印,加盖印章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时不能主张工伤赔付,应当按照人身损害处理,当事人应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赔付。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为一年,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的职工不能申请工伤赔偿。
在职工拿到工伤认定书以后,应当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认伤残等级,之后根据鉴定的等级要求社保经办机构赔偿。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的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