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4
工伤待遇公司承担部分有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生活自理障碍护理、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职工伤残津贴。因工受伤或确诊为职业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项目: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其他。
工伤发生后,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确认书出来后,如果确认为工伤,受伤职工在伤情稳定后,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完整的病历资
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中有下列自费项目: 1、工伤职工到非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治疗费; 2、不符合工伤保险诊疗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所需药品; 3、到非定点医疗单位治疗的治疗费用。
工伤治疗享受的工伤医疗待遇如下: 1、职工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情况下可先到最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所在
工伤保险治疗期间的待遇如下: 1、医疗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交通费、住宿费; 4、停工留薪。 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变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伤势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工伤职工享受待遇资格确认条件是参加工伤保险并且认定为工伤。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涉及的项目有很多,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承担。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
五级、六级工伤的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和16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的标准分别是本人工资的70%和60%;并且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等。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停止享有工伤保险待遇情形如下: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条件是: 1、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费; 2、工伤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受伤严重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包括:工伤医疗康复费、住院伙食补贴、异地就医交通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贴、伤残辅助器具
在单位受伤的工伤赔偿包括下列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