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4
职工工伤退休死亡的待遇如下: 1、丧葬补助金六个月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
照国家规定,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但这种权利是与其具备相应的条件、履行相应的义务相联系的。当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丧失了享受待遇的条件或不履行相应的义务时,其也就失去了享有权利的资格,因而也就应停止其继续
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其他。
有关工伤职工因工死亡具体的工伤待遇: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病情加重后的待遇: 1、工伤病情加重可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 2、如果医院可以确定病情加重是因工伤引起的,还可以申请因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的确认,如果确认成功就可以按工伤对待,如果鉴定部门经鉴定确认做出不属于因工伤直接导致的疾病,那么就不能
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包括丧失享受待遇条件、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拒绝治疗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工
工伤病情加重后的待遇: 1、工伤病情加重可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 2、如果医院可以确定病情加重是因工伤引起的,还可以申请因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的确认,如果确认成功就可以按工伤对待,如果鉴定部门经鉴定确认做出不属于因工伤直接导致的疾病,那么就不能
工伤待遇中的自费项目有: 1、职工擅自到非指定医疗单位就医的; 2、工伤治疗所需药品不符合工伤保险诊疗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 3、工伤职工在治疗过程中引起的其他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 4、工伤职工到非签订服务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
申领工伤待遇的流程如下: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 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
停止工伤保险前的工伤待遇如下: 1、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享受工伤医疗; 2、员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治疗工伤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行急救; 3、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
工伤养伤期间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来赔偿。工伤养伤期间职工的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停工留薪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则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