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可要求开发商退房的情形: 1、延期交付房屋; 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3、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4、不能办理产权证; 5、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村委会能收回承包地的情况包括:不按照规定使用承包地或已经不符合承包地使用条件的,可以收回;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出现法定回收情形时其占有的承包地使用权,可以收回。
在下列情况下,村委会可以收回承包地: 1、村民连续两年弃地; 2、承包人全家迁入设区市,转为非农业户籍; 3、承包人改变户籍; 4、已婚妇女在婚后土地上居住,重新取得承包地的,村委会有权收回承包地; 5、承包乙方自愿退还承包地。 一、申请承
征收房产税的情况是: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经营性房屋征收房产税,对农村的房屋不征收房产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按照当地的征地补偿政策。因为一般没有统一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在各区段制定相应的补偿标准来规范,无论是高速公路占地拆迁还是其他项目拆迁,都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给予合理合法补偿,拆迁补偿的处理如下: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
收回保障房的情况有:保障房到期未提出续租申请的;已另行购买拥有住房的;全部家庭成员户籍均迁出本市的;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保障房内居住的;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或者累计六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擅自转租、转让、抵押、出租保障房的;擅自改变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
国家不会收回农民的土地。农民的土地归农村集体所有,国的土地所有权有两大类,一类是国家所有,另一类是农村集体所有。 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自主经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 (一
开发商收取土地使用费的方式有根据使用土地合同确定的用地面积、土地等级征收,按季征收、年终清算。第一日历年度用地时间超过半年的按半年计征,不足半年的免征土地使用费。
可以收回农村宅基地的情形有: 1、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 2、房屋坍榻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宅基地; 3、房屋所有人去世、没有继承人的; 4、城镇居民继承农村宅基地; 5、农村发展需要、被政府征用的土地; 6、一户多宅,宅基地乱建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以下情形之一,可以收回农村宅基地: 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另外,根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
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 2、房屋主体结构在交付核验后质量确属不合格。 3、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无法正常居住使用。 4、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迟延交付房屋且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交付。 5、可以退房的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