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行政机关做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处罚的,又做出处罚的行政机关直接执行,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机关做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处罚的,又做出处罚的行政机关直接执行,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提供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列明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及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申请没收的财产。
行政处罚中罚款的执行方式主要有:行政法规定当场收缴罚款以外,其他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是不能自行收缴罚款的;而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以后到指定的银行交罚款。银行收取罚款以后,直接将罚款上缴国库。
行政处罚没收是否需要申请强制执行,要看实际的情况,如果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除法律规定的需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以下这些,其中就包括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属于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的合法财物,应当及时返还;没有被侵害人的应该登记造册,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违禁品、没有价值的物品,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物品,统一登记造册后予以销毁;对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危险物品
公安机关对收缴和追缴的财物,经原决定机关负责人批准,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属于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的合法财物,应当及时返还; (二)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三)违禁
行政处罚如果没有执行,其执行是有时效的。如果行政机关没有执行权的,而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的,则行政机关需要在该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申请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