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企业海外并购风险控制手段有: 1.制定并实施完善的管理措施; 2.控制整合成本; 3.确保完整合并企业的资源,加强业务经营整合; 4.注重并购后的人力资源整合。
防止商标抢注的预防措施有: 1、市场不动,商标先行。在新开发的商品进入市场之前,确保使用的商标已经获得权利; 2、防御性注册:根据一类商品一商标一申请的原则,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可以在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的类别上进行防御性注册,以免受到专业商标
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 1、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三条)。 2、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五条)。 3、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
商标抢注是抢在原商标所有者之前注册该商标以获取经济利益的竞争行为。 预防商标抢注的做法是: 1.要做好企业商标的注册工作; 2.要做好企业商标使用事实的证据保存工作; 3.企业创立初期,可以考虑将字号与商标同步。
风险如下: 1、商标转让人与第一个受让人缔结商标转让合同之后,隐瞒上述事实又与第二个受让人缔结商标转让合同; 2、准备转让的商标已经被商标权利人设置了质押、或者已经被许可给其他人使用。 3、权利人转让已经到期的商标。
上市企业应注意以下七个风险控制点: 1、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不遵守独立交易原则; 2、享受税收协议优惠待遇受益于所有人身份; 3、忽视合同备案和同期数据准备义务; 4、股息分配忘记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5、小心与企业经营无关的贷款担保; 6
在被抢注商标初审公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若被恶意抢注的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可以通过撤销三年不使用商标及同时申请商标注册的途径取得该商标权利。
商标恶意抢注的条件具体有申请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在先权利的知名度或者其他因素;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有代理或代表、贸易、合作、地理(地域)或其他关系而知道或应知道被申请人的商标等。
商标抢注处罚具体有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抢注现代商标的后果:可能被原商标所有者追讨进行起诉。如果商标的注册请求暂未通过,那么原商标所属者可能会直接起诉撤销,其中的费用损失由自己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