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是否构成工伤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该交通事故是由对方造成的,职工对事故没有责任的,就可以认定工伤。反之则不属于工伤。
是属于工伤。在上班途中,非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属于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造成伤害的,客运渡轮或火车事故。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由警方出具交通事故书面确认书。
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三,必须是本人不是全部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上下班路上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算工伤。如果自己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员工要属于非自身的主要原因的情况下才可以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而该员工承担的是事故的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不属于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劳动者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算工伤,但是前提是职工不能是主要责任方。法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应当认定为是工伤。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的,职工可以依法享受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