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8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1、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劳动功能障碍定级原则:依据工伤职工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
工伤鉴定二级伤残的赔偿是: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5%,一并支付治(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等。
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级伤残补助的标准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
二次工伤也应当按照工伤赔偿标准来进行赔偿。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第一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对第二次伤情鉴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其中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
伤残鉴定应当是在治疗结束,包括二次手术后进行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鉴定若定不上等级可以享受的待遇主要有,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
遭受人身伤害造成骨折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需赔偿被侵权人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