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2
离婚协议中的抚养费可以这样写:1、父母双方可以约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该方有负担能力的,可以一次性支付全部的抚养费;2、双方还可以约定定期支付抚养费,双方应当约定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因此离婚协议中的抚养费是
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可请求减少给付。 如果一方不执行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另
没有离婚,一方不出抚养费,另一方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法,获得抚养费。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如果有工作单位的,请求法院从单位工资中强行划拨抚养费; 2、有帐户的,提供帐户信息,请求从账户中一次性划拨; 3、无工作单位,又没账户,列出个人财产清单,请求法院拍卖个人财产,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离婚娃儿抚养费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
离婚时没要抚养费以后还可以要。离婚时没有要求子女的抚养费,且到现在为止子女未成年,可以以子女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 但如果现在子女成年了,即便以前对方未支付抚养费,子女也不能再主张抚养费了。
法院判决后离婚一方还是不给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法院进入执行程序后,对方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在执行强制执行过程,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
离婚后,一方抚养费给少了,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男女一方抚养费给少了,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抚养费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支付足额的抚养费,人民法院审理后,发现被告确实少给抚养费的,应当对抚养费作出判决,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告应当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之后,其中一方需要实际抚养孩子,也就是获得孩子抚养权。而另一方此时也是要履行自己抚养费的。而这个时候确实存在能力不够而付不起抚养费的情况也是可以适当的减免抚养费数额。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
抚养费应当主动给付与履行,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义务人,可以通过劳动创造,筹借、变卖资产等方式来给付,如果没有以上能力,则属于履行能力缺失或丧失,这种法律责任与义务是以个人的承受能力和履行能力为限。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
抚养费应当主动给付与履行,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义务人,可以通过劳动创造,筹借、变卖资产等方式来给付,如果没有以上能力,则属于履行能力缺失或丧失,这种法律责任与义务是以个人的承受能力和履行能力为限。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
抚养费应当主动给付与履行,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义务人,可以通过劳动创造,筹借、变卖资产等方式来给付,如果没有以上能力,则属于履行能力缺失或丧失,这种法律责任与义务是以个人的承受能力和履行能力为限。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