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按期终止劳动合同的,一般不需要赔偿劳动者,但如果是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约的,则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终止劳动合同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
终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
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只有符合法定情形的,才会支付经济补偿金,比如说: 1.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 2.劳动合同期满的; 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4.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单位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赔偿劳动者。即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单位要赔偿两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单位要赔偿一个月的工资。
租房合同提前终止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双方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自身的义务,提前终止租房合同属于违约行为,除损害赔偿外守约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
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来赔偿。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何解
《民法典》规定业主终止施工合同存在违约情形,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租房合同到期不续签没有补偿,租赁合同中未有续签的规定,原则上双方都可以选择不续签,一般是没有什么补偿的;若是合同中有续签的规定,一方不按合同约定续签的话,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的。
对合同终止后,当事人能否主张违约责任,就法学方法论而言,不能一概而论,应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而定。 1、当事人协议终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应该向他方当事人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应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 2、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法定情形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自应当续签而未续签之日开始支付二倍的工资。
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支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