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实施宅基地拆迁时需要进行土地补偿、安置补偿、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等,具体的标准应当由当地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能力来制订,具体情况还应当结合宅基地的地段来进行确定。
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人口的数量来进行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按照被征用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人均占用耕地数量来进行计算。正常情况下,每一个被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征用耕地前三年平
宅基地的使用权补偿,应该按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农村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民只有其使用权。农村宅基地分为宅基地补偿和房屋补偿两种。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因此前者的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发放给宅基地的使用者。但是,宅基
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
1、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2、征用土地公告是征用土地的必经程序。公告分为两种: 1、征用土地公告;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3、告知听证权要使用; 4、调查工作要细致; 5、补偿、安置要到位。
征地补偿款发放程序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应当按照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土地是农民使用的,直接发放给农民;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发放给集体经济组织。
宅基地村里有权收回,但要符合一定条件。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保障农户生活需要而拨给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的土地,用于建造住房、辅助用房(厨房、仓库、厕所)、庭院、沼气池、禽兽舍、柴草堆放等用途的土地。农户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
(1)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
国家赔偿法中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有: 1、补偿性原则; 2、抚慰性原则; 3、惩罚性原则,赔偿标准对侵害方应具有惩罚性,除使侵害方赔偿足以弥补受害人所蒙受损害的费用外,还要付出对自己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负责任的惩罚性费用。
外嫁女是否享有补偿,需视情况而定: 1、确定安置补偿方案时,外嫁女的户口是否还在本集体。 2、外嫁女在其他村集体是否享受了集体成员待遇。 3、确定安置补偿方案时,外嫁女是否继续在本集体生活等。 4、外嫁女是否仍然以原籍所在的集体以土地为生。
政府征地补偿的程序如下: 1、征地的批准。 2、征地的实施。 3、征地调查。 4、发布征地公告。 5、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6、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8、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9、土地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