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指交通事故的责任者,由于自己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给他人造成财产或者人身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之前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损失未超过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当事人可以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有以下两种解决方法: 1、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2、当时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其中住院伙食补助费为30元/天×实际住院天数;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目前,没有关于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金如何分割的具体法律规定。一般对于该精神损害赔偿金,在近亲属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在照顾没有生活来源以及未成年的基础上进行分割。如果对于分割,近亲属之间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
损害赔偿是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就诉诸法院解决。首先,应该找交警要交通事故认定书,然后再谈双方如何承担责任。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未处理,会影响年审的。如果对方不起诉,注意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构成是: 1、交通事故须在道路上发生,这里的道路一般专指公路、城市街道以及公共广场、停车场等; 2、受害人须有损害,损害包括人身伤亡损害或财产损失,且这些损害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 3、致害人须有交通违章行为,致害人
交通事故受害人的索赔可以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决定,确定责任方,进行索赔。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
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近亲属有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数额由这些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2、侵权的手段; 3、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经济状况; 5、当地的生活水平。
交通事故中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如下: 1、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2、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3、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
车祸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赔偿。交通事故中受伤较重的受害者在出院后应该到专门的伤残鉴定部门进行评定,如果构成残疾,就可以由受害者本人或者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要求残疾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的确定方法如下: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