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3
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下列情形下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从签订合同的主体来看,无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合同; 2、从合同形成过程来看,代理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未经代理人认可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3、从合同本身的内容来看,违反法
民间借贷中,借款人不还钱的,担保人需要按照其所承担的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来担责。在担保人向贷款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借款人追责,但不能损害贷款人的利益。
关于民间借贷纠纷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约定的从约定,对于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认为民间借贷应以接受货币一方即出借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没写借据,借款人死了的,出借人可以收集其他的证据证据该借款关系的存在,可以要求其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借款,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借款继承人不需要偿还。
民间借贷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借款事项订立两份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等。
民间借贷合同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的责任:贷款方不按合同规定及时贷款,应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的责任: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归还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加付利息。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使用政策性贷款的,应当加付利息;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一部分
下列情形下民间借贷合同无效:贷款人从金融机构处套取贷款转贷的;贷款人借款给借款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贷款人不具有放贷资格以及非法集资放贷的等。
民间借贷合同的生效时间需要根据签订的主体分情况判断: 1、个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自实际提供借款之日起生效; 2、自然人与法人,或者法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合同与贷款合同的区别有:合同定义不同;借、贷对象不同;合同的成立方式不同。借款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贷款合同是指以金融机构为贷款人,接受借款人的申请向
担保人没签合同不算借款人。因为只有当保证人和债权人签订了保证合同,双方之间才存在保证合同为其设立的民事法律关系。总之,没有签字的保证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