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董事监事等对企业的法定义务如下: 1、勤勉义务。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诚信履行对公司的职责,尽到普通人在类似情况和地位下谨慎的合理注意义务,为实现公司最大利益而努力工作。 2、忠实义务。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公司业务时,应
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人员主要包括: 1、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2、负债数额较大并且到期未清偿的人员; 3、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人员; 4、法律规定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如下: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
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一百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
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1)无民事行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不得担任董监高情形: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担任破产清算的企业法人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负有个人责任的并且未逾三年;其他。
公司在挂牌上市的过程中尤其是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问题,今天我们来讲讲关于董监高任职资格方面的问题。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1、个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被限制民事行为能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可以行使以下职权: 1、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 2、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如发现有违反公司章程、法律法规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提出免职的建议; 3、如发现
出现以下几种情形,则不适宜担任股东: 1、个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正被执行刑罚、或者正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正在被公安部门通缉的嫌疑人; 4、因贪污、受贿、侵占他人财产、挪用公款、或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