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与受贿罪的界限的区分方式主要是区分犯罪主体和所侵犯的客体的不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而受贿罪的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而受贿罪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在犯罪主体上,受贿罪的共犯,无论是帮助犯或者教唆犯,都要依附于受贿人的,不能独立存在;但是介绍贿赂罪的主体,不依赖于受贿和行贿方的第三者。 2、在主观方面上,受贿罪的共犯的目的在于用权力来换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
1、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为故意。 3、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1,主体方面:单位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即公职人员。 2,客观方面:单位受贿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单位集体利用职权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
单位受贿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而个人受贿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个人受贿的,应对个人处以刑罚;单位受贿的,应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刑罚。
受贿罪主要表现得是个人借着自己的职务之变而接受了对方的钱款为其做事。单位受贿罪指的是单位集体的一种受贿方式,属于集体受贿。对象就不同。接受贿赂的财产也不同。《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
“及时退还”,行为入主观上没有受贿的故意,客观上表现为及时退还或者上交,不存在犯罪故意,故不构成犯罪。行为人虽未及时退还或者上交,但在收受财物后至案发前的期间内主动退还或者上交的。此种情形可以简称为“主动退还”。在该情形下,行为人在接受财物
1.犯罪主体不一样,其中受贿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而行贿罪的主体可以是任何人,当然也包括了国家工作人员。2.行贿是指行为人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或不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而受贿则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收取他
认定单位受贿行为的条件是:犯罪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的主体是国有单位。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生态办主任受贿受贿的认定: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3.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4.行为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