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公婆遗产,但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一般而言,如果丧偶儿媳向被继承人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支持,或者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就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如果公婆留
婚前房产一方死亡配偶有继承权。夫妻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对方的遗产都是有法定继承权的。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属于死者的遗产,其死亡后配偶当然有权利继承。
父母的房产后母有继承权。 遗产继承的规则是: 1、有遗嘱、遗赠抚养协议的,遵照遗嘱、遗赠抚养协议执行; 2、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的顺序为: (1)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
继承人的死亡会根据继承是否开始会有不同的处理: 1、继承开始前继承人死亡: (一)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在继承之前死亡适用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
女儿死后遗产的继承:女儿生前有立遗嘱的,依照女儿的遗嘱分配遗产。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方式来分配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
公租房不能继承给孩子。公房属于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公房承租人只有租住权,没有处分权。公房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至于承租人子女续租问题,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承租人子女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
股东死亡后,其股东资格不一定可以继承。正常情况下,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如果公司在章程中规定,禁止股东资格由他人继承的,则继承人就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股东资格。
这种情况可以由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转继承。 (1)转继承权必须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以后,分割财产以前死亡方才产生。如果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为代位继承了。 (2)转继承人的份额仅以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法定或遗嘱继承份额为限。 (3)如果已死亡的
房子是爸爸的名字,死后这样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
父母死后的房产,应当按照继承处理。父母去世后,遗留的房产应当作为遗产处理,父母生前立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办理,由父母指定的人继承房产;生前未立有遗嘱,或者遗嘱未生效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父母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第一顺位的继承人
父母死后房产的继承顺序是: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一、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 (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后,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亲属死亡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