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仲裁机构的管辖权是非强制性的,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协议的基础上的,只有在当事人之间存在着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仲裁的协议,仲裁机构才有权审理他们之间的争议。可见仲裁机构的管辖权来源于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另外,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的
1、仲裁机构的选定可选中国的,也可选另一方当事人所在国或第三国的仲裁机构; 2、仲裁规则的选定在一定条件下,有限制地允许当事人协议确定仲裁规则; 3、仲裁裁决是否终局不同一般来说,仲裁条款、仲裁规则或仲裁机构所在国法律均规定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涉外仲裁指中国涉外仲裁机构,根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签订的仲裁协议,依法对涉外经济争议、海事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法律制度。涉外仲裁是以当事人的自愿和协议为基础的,因含有涉外因素,而不同国家之间对
1、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 2、被申请人应按仲裁规则规定的时间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明文件 3、对当事人提交的各种文书和证明材料,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译本。 4、当事人可以委托仲裁代理人办理有关的仲裁事项等。
申请经济仲裁的法定条件: 1、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首先,经济仲裁的的一裁终局是指商事仲裁裁决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胜诉方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既使败诉方对仲裁裁决不服,也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 其次,一裁终局,是仲裁程序上的一个显著标志,是仲裁区别于
涉外仲裁,有五个程序,具体如下: 1、提交仲裁协议、证明文件并预缴仲裁费; 2、向仲裁委员会秘书局提交答辩书和证明文件; 3、仲裁庭及或仲裁委员会秘书局,要求当事人提供译本; 4、当事人可以委托仲裁代理人办理有关的仲裁事项; 5、当事人申请
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
经济仲裁的特征:第一,仲裁机构属于民间组织,其成员多为各行业的专家;第二,仲裁系当事人自愿选择的解决争议的方式;第三,仲裁程序比较简单,不仅耗时少,而且费用低;第四,仲裁一般不实行公开审理,有利于保护当事人不愿泄露的商业秘密。
涉外仲裁是指当事人依据仲裁协议将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制度。 适用范围: 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
经济仲裁需要的资料:经济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其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涉外合同需仲裁的,应该根据当事人订立的仲裁协议向其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涉外的仲裁委员会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组织设立,包括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