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8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不得向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但对股东个人借贷行为没有规定。股东为自然人的,其向公司借贷的行为应为有效
公司向股东借款,指的是公司设立后在其经营活动中,因资金需求或经营需要,向其内部股东个人借款的行为。 公司向股东个人借款,首先需要召开股东会议对借款事宜进行表决,借款涉及到对公司产生债务的行为,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召开股东会进行表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同意,可以将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公司法》没有对借款直接规定,但可以根据第一百四十九条等法条间接作出法律解散。
公司可以将资金出借给个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所以对于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同意,可以将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
根据董事的身份不同分为职工董事和非职工董事。公司董事产生方式如下: 1、一般的公司,非职工董事由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2、属于职工董事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公司法关于董事的规定有: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股权的表现形式为投票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分红权等等。《公司法》关于股权的具体规定为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行使监督权查阅、复制某些文件。第三十四条,股东有权分红和优先出资。
公司法关于担保的规定有: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如下: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
公司法关于分立的规定: 1、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2、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