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如工伤职工痊愈的、死亡的; (二)劳动者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劳动者拒绝治疗的。
职工有下列情况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1、自残或者自杀的; 2、故意犯罪的; 3、醉酒或者吸毒的。 如果存在这些情形的,即使符合工伤的构成条件也不能认定工伤。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为: 1、在工作时间和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原为军人因公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
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况如下: 1、故意犯罪的:职工故意犯罪造成自身伤亡,应由职工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醉酒或者吸毒的:酒精具有麻痹神经中枢的作用,导致行为人的判断能力和反应能力迟钝,难以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职工在工作时因醉酒导致行为
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认定为上下班途中遭遇工伤的具体时间范围包括: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
1、故意犯罪,员工故意犯罪造成自身伤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只有故意犯罪造成的伤亡才不被认定为工伤; 2、醉酒或吸毒; 3、自残或自杀;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中受到的伤害不属于工伤:醉酒或者吸毒的;故意犯罪的;自残或者自杀的。如果没有上述情形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
以下这些情况就不能认定为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根据法律的规定,并不是所有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内受的伤都能认定为工伤,要证明是工伤,还必须证明受伤时因为工作导致的。
劳动者不是因工作原因收到事故伤害的;不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不是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等情况不属于工伤情形。
在工作期间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属于工伤范畴。职工在工作期间醉酒或者吸毒,不属于工伤范畴。职工在工作期间选择自残或者自杀的,不属于工伤范畴。上述这三种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不属于工伤的,其治疗期间的费用由职工本人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