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夫妻离婚时,对于共有财产的分割可以遵循下面几个原则:首先是平等原则,意思就是男女双方平等的分割共有财产,平等的享有财产权益,同时也需要平等的承担共同的债务。第二是适当照顾原则,意思是对于处于家庭弱势地位的一方或者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分割财产时
根据民诉法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确定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时,分三个层面处理。 首先,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从而确定合同履行的管辖法院,除该条第三款规定情形外,不考虑该合同是否已经实际履行以及实际履行地点
离婚时分割房产可以遵循下面几个原则: 第一,协商原则。离婚房产如何分割首先由当事人协商决定,尊重当事人的财产权利; 第二,平等原则。如果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决定房产分割方案。法院在分割时首先会遵循平等原则,男
商标法的原则主要包括下面几点: 第一,申请在先原则。如果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类或者类似的商品上,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在先的商标,其申请人优先享有商标专用权,申请在后的予以驳回; 第二,自愿注册原则。商标使用人是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按照以下原则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一般情况下双方分割的份额应相等。2、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中作出更多牺牲,则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3、如果一方离婚时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经济补偿。4、如果离婚时,夫妻双方有
合同履行基本原则包括全面履行原则、诚信履行原则和保护生态环境原则。根据我国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要遵循诚信原则,尽到相应的通知、协助和保密等义务。并且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还要
1、男女平等原则。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均有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权利,在离婚时双方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当然权利的平等并不意味着份额的平均。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同时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
我国刑法第九条规定了普遍管辖的原则,普遍管辖原则主要针对的是国际犯罪。根据普遍管辖原则,无论犯罪人属于哪个国籍或哪个居住国,也无论犯罪人犯下的罪行是否在中国内犯下的,中国都可以根据普遍管辖的原则,对该名犯罪人行使刑事管辖权。这是由于犯罪分子
变更抚养的根本处理原则是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利益。一般来说,无论是离婚协议还是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调解,都具有严格的约束力,双方都应当遵照履行。除非是双方能够协商一致或者是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有正当、合理的理由,才可以请求变更抚养权,否则变更
并不是没有工作就不能够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没有工作不等于没有抚养能力。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还是看哪一方的抚养条件更加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虽然女方没有工作,但是如果女方有存款,有房产,或者是通过离婚案件分割到了共同财产的,那么女方也可以满足孩子
即使女性没有工作,但是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男女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往往双方都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而经济能力是确定抚养权归属需要考虑的因素,但经济能力并不是决定性的因素,更不是唯一的因素。确定抚养权的归属要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作为原则。如果男
作废的合同要撕毁。但是撕毁合同不是解除合同的方式,但从证据角度,合同撕毁后,一方不承认合同内容,主张合同内容的一份就有败诉风险。具体如下: 1、双方分别持有的合同都被撕毁,如未履行且一方拒不承认的,视为未签署过生效合同; 2、双方分别持有的
当委托合同终止后,根据不一样的情况,受托人履行的义务也不一样。 如果给对方带来损失的原因是因为解除委托合同,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需要赔偿适当的损失。 因委托人的死亡、变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破产的,导致委